题记:什么是消防设计重大变更?2025年7月24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消防审验质效若干举措》及配套文件,给出了答案,值得设计人员参考。
文件规定:本细则所称消防设计变更,是指对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分为重大变更、一般变更两种类别。其中重大变更应严格履行消防设计审查审批程序。
· 消防设计变更涉及以下内容的,为消防设计重大变更:
(一)建筑专业
1. 经规划部门批准,改变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的,包括: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防火间距等;
2. 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建筑类别、建筑高度、耐火等级的;
3. 降低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
4. 改变防火分区设置,改变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避难层(间)、消防电梯的数量或位置的;
5. 平面布局发生较大调整的;
6. 对安全疏散计算方式、参数进行调整的;
7. 改变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等重要设备用房位置的。
(二)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 改变消防水源的;
2. 改变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的(包括改变系统类型、系统参数,增减消防系统等);
3. 改变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位置或有效容积的。
(三)建筑电气
1. 改变消防用电负荷等级的;
2. 改变消防供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3. 改变联动控制重要内容的。
(四)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 改变防排烟方式的;
2. 改变机械防排烟系统参数的。
(五)其他
1. 改变易燃易爆场所消防设计的;
2. 改变特殊消防设计项目专家评审意见执行情况的;
3. 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重大修改事项。
· 消防设计变更管理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消防设计变更应符合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鼓励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应全文执行。涉及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变更的从其规定。
(二)属于消防设计重大变更的,应取得施工图审查变更合格意见后,对变更内容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中,如抽查发现涉及一般变更情形的,相应消防设计变更材料应作为消防验收综合评定报告的附件上传行政审批系统。
(四)对于难以直接判定属于重大变更或一般变更的,由消防审验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五)各级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应加强消防设计变更管理,切实保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并可结合本细则进一步制定具体要求。
(六)其他未尽事项,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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